2、应强化人员卫生意识,卸料、搬运等过程应佩戴防护用品,减少皮肤接触
3、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入厂检测制度,避免放射性物质、剧毒物质等有害物质对作业人员造成危害。
4、无机车间处检测结果显示存在氨,应依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在无机车间处设置通风;应加强地坑、皮带廊道处通风管控措施,避免有害物质蓄积;
应在易造成急性中毒或易燃易爆的化学物质的室内作业场所,设置事故排风,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
5、检维修作业可能会进入管道、地坑等,属于受限空间作业,应做好防护和监管工作,佩戴便携式报警仪,避免意外发生。应做好防护,考虑污泥中有害物质和病菌因素,应穿防护服,配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作业完成后应做好清洁工作。
6、飞灰输送管道设置应依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输送含尘气体的风管宜垂直或倾斜敷设,倾斜敷设时,与水平面的夹角应>45度。如必须设置水平管道时,管道不应过长,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清扫孔,方便清除积尘,防止管道杜塞”要求设置。
应加强对飞灰输送管道压力的监控。
7、于以后改扩建、技术革新等情况时,应严格落实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设计阶段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项目完工后、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8、各级领导应提高对劳动者健康重要性的认识, 将职业病管理与安全管理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9、本项目自验收之日起30日内,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8号)的要求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10、企业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DB34/T2751-2016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基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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