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根据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因此,拟建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控方面是可行的。
建议:①本建设项目应在设计、施工、生产时,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对所提出的卫生工程设计及防护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产时加强维护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②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设计,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③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阶段,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④拟建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建立定期对防尘、防毒措施、防噪声措施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定期进行检测、评估和维修的管理制度,并确保实施,从而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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