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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元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自查总结报告
发表于:  [2018-01-11]

安徽华元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自查总结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2017年度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皖安监规〔2017212)的要求,我公司积极开展自查工作,严格依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查表中的5大项,24小项逐一核查,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条件符合情况

检查结果: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满足要求本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满足“安监总安健〔201288号文”要求;

2. 有固定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有固定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工作场所使用面积、检测实验室面积、档案室面积均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3.人员条件:(1.职业卫生评价人员;2.职业卫生检测人员;3.工程技术人员;4.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本机构取得培训合格证人员大于20人,高级职称人数、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等均符合88号文要求;

4.省级计量认证证书:本机构于2014年取得计量认证证书,2017年通过计量认证扩项和延续评审,计量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

5.职业卫生检测仪器设备种类和数量是否满足资质认可条件:本机构拥有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大气采样器、粉尘采样器等采样、检测设备80余套,满足日常检测工作需要,职业卫生检测仪器设备种类和数量满足资质认可条件;有检定/校准要求的设备,均已全部检定/校准。

6.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的行为:无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二、资质条件管理与维护情况

检查结果:

1.是否存在违规委托检测的行为:本机构目前无委托检测项目;

2.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从事技术服务的行为:本机构存在未经培训合格人员,在质量手册上对此类人员的职责和控制有明确要求,要求其在有证人员的带领下,从事不对检测结果有直接影响,或相对重要的工作。

3.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了技术服务档案管理:本机构依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依照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档案,档案内容符合要求;

4. 是否制定并实施了人员培训、期间核查、内审和管理评审等年度计划:本机构结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规范变更情况,结合省、市等各级检查情况,结合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相对应的、有针对性的培训。2017年开展全公司全员培训10场,聘请多位知名专家讲课。

对粉尘、大气采样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均开展了期间核查工作。

结合计量认证审核情况完善内审,内审范围涵盖全部工作场所、全部工作流程;依照安排开展了管理评审,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评审,逐一核查质量目标落实情况。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情况

检查结果:

1. 检测与评价报告作业指导书编制与作用情况:本机构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作业指导书、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报告作业指导书、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编制作业指导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编制作业指导书,并按作业指导书开展工作;

本公司未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工作,未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作业指导书。

2. 建设项目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是否准确:本次自查中未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不全、不准确等情况,此次自查中对2017年本公司出具的报告进行核查,也未发现有此现象。

3. 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是否客观、准确、具有针对性:报告书中均全面、详实描述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设置地点和运行情况。

针对检测结果超过接触限值的作业岗位,用人单位设置为开放性罩口的进行了风速检测;但部分用人单位罩口为封闭式或管道未预留测量孔,存在部分报告未对防护设施进行风速、风压的检测、分析。

整改措施:已开展专项培训;培训资料见附件一

4. 评价结论与建议是否客观、科学、可行:个别报告存在建议针对性不强情况,存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未提出整改内容,明确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在11月份均已开展专项培训。培训资料见附件二。

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情况

1.是否按规范要求开展了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工作日写实:个别报告存在现场调查工作日写实未填写时间等情况,已开展专项培训。培训资料见附件三。

2.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工作是否签订合同并且进行合同评审:本机构在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时均签订有合同,开展了合同评审,依照安徽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不存在低价竞争情况。

3.是否按规范要求选取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时段,并按规范要求的频次进行采样:本次自查中均未发现此类问题,按照标准要求布点,采样,实时记录内容符合要求。

4.检测样品的运输、接收、流转、保存是否符合规范,是否为采集样品建立了唯一性标识:本机构样品均有唯一性标识,有专用的采样箱、吸收管存放箱等,样品交接单内容符合要求。外地样品采用车辆运输,情况许可委托大巴带回,情况不允许,公司车辆专程送回。

5.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了样品测定(包括标准物质使用、样品前处理):我公司标准物质均为有证标准物质,实验室用水、用气均符合规范要求,样品前处理依照规定开展,有记录,记录符合要求。检测过程符合标准要求,记录全面、清晰、完整。

6.检测结果处理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转换过程:检测结果计量单位符合要求,数据转换记录有专人校队,审核;累计接触时间与现场调查工作时间一致。

7.技术服务全过程原始记录是否规范、完整:均拍摄有照片;及时规范归档。

8.是否存在人为干预或影响检测结果、评价结果的行为:本机构依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和检测工作,要求人员不受外部干扰,实事求是。

9.是否存在应到而不到现场开展技术服务的行为,人为故意缩小检测及评价范围的行为:本机构所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均有现场调查记录、工作日写实等,均依照标准规范开展工作。

五、业绩上报与信息网上公开情况

1.是否按时、如实上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绩:均如实、按时上报。

2.网上公开相关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故意在网上公开虚假信息:

2017年年度检查中发现存在网上公开内容不全面情况,结合年度检查情况,已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中6条要求完善。

2017年我公司完成计量认证扩项、复查审查,完成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延续审核,12月份接受安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年度检查,通过多次检查,结合多位专家各方面的宝贵意见,促使我公司加强日常管理,重视规范化作业,开展多项培训,提升人员能力。结合本次自查中暴露的一些问题,我公司将持续改进,精益求精,努力将我公司打造成高素质,守规章,重规范,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的专业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安徽华元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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