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项目。
建议:1、存在问题:用人单位生产车间设置机械通风设施设置不全,现场调查期间,车间内存在异味,车间内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物质聚集易造成急性损伤或中毒等危害事故。
整改性建议: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要求在车间北侧设置4台墙面轴流风机或车间顶面设置轴流风机和屋顶无动力风机,污水处理站控制室设置轴流风机,风机型号可选用辉友HY-900型,风量27000m3/h,功率0.37kw,额定电压380/220V。
2、存在问题:根据本次职业健康现场调查,用人单位污水处理站未按要求设置冲淋洗眼器,罐区设置的洗眼器位置设置不正确。
整改性建议:由于污水处理站使用酸性、碱性、强氧化性等化学药品。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具有酸、碱等危害化学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计冲淋洗眼器等防护措施,冲淋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m,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应该安装在危险源头的四周,在10s内能够快步到达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区域范围,同时应安装在和危险源同一水平面上,应避免上下楼梯或者斜坡、拐弯,最好能够直线到达,避免越层救护。并保障水供应。洗眼器水压0.2~0.4MPa,水量0.2~0.3L/s。喷淋装置水量2.0~3.0L/s。其服务半径(距作业点)<15m,并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急救药品,一旦溅到眼内或皮肤,按操作规程可及时冲洗和救治,防止或减少对眼睛和皮肤的损伤。冲淋洗眼器的上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存在问题:根据本次职业健康现场调查,用人单位生产车间二楼未设置作业场所警示标示且部分区域设置的警示标识表面未及时清理,存在积尘。
整改性建议: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在生产车间二楼补充“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戴护耳器”、“戴安全帽”、“当心中毒”、“当心腐蚀”等警示标示;并按照要求对设置的警示标示、告知卡、公告栏等进行定期维护、检查,发现破损、掉落、积尘等问题及时更换、清理等。
存在问题:罐区物料进料区未设置围堰,进料过程部分物料泄漏对设备及周围环境造成危害,进料区的连接管随意摆放。
整改性建议:为罐区物料进料区设置围堰,防止物料进料过程泄漏的物料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进料区的连接管应在合理范围内有序摆放,避免随意摆放发生交叉污染及连接错误造成危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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