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1、用人单位应设置排风罩(可考虑移动式排风罩),布置于各离心机敞开上方,尽量将离心机敞口区域罩住,捕集逸散的有毒化学物质排出车间,同时用人单位应于生产一车间各楼层墙壁增设轴流风机进行机械通风;在工艺允许情况下可考虑采取自动下料,减少职工接触。
2、用人单位应禁止采购且使用纱布口罩,后期用人单位应采购及使用具有“LA”标识的防尘口罩;针对目前甲醇超标岗位,未整改前(现场浓度未符合国家标准之前)用人单位应为其配置防毒面具;应加强监管,至少应确保超标岗位职工佩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3、用人单位应于生产一车间、生产二车间及生产三车间现场各设置1只急救箱配套急救药品;用人单位应保证本项目报警系统满足《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中相关要求。
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监【2014】11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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