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1. 东至天孚化工有限公司符合基础建设标准要求。
2. 东至天孚化工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1. 离心操作工、结晶操作工及冰机操作工按要求配置防噪声耳塞,并督促其正常作业时正确佩戴;增加离心操作工、结晶操作工及冰机操作工区域“噪声有害”、“戴护听器”的警示标识。2. 应立即组织职工对萤石粉喂料区、烘粉区现场地面、墙面及设备表面进行清理,清理作业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3. 应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要求,于氟化氢车间控制室、冰机控制室及化验室增加照明设施,确保其照度于照度最低环境下能够满足要求。4. 于男浴室增加淋浴器数量,至少增加4只;增设存/更衣室,并配置存衣柜:更/存衣室可按照同室分柜存放的原则设计,以避免工作服污染便服,存衣柜应按照公司生产线职工总人数配置。5. 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监【2014】111号)内容,增设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警示标识及生产区职业卫生公告栏。6. 企业可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附录A.4急救箱配置参考清单配置;针对过期药品应及时检查更换。7. 采用透明效果好,醒目的遮挡保护材料防护职业卫生公告栏。8. 在原有合同告知基础上(合同附件),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监【2014】111号)内容要求增加粉尘、高温及噪声告知内容。9. 应于萤石粉烘粉加热炉区域设置防高温设施,包括防护栏杆及相应的保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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