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根据基础建设情况评判,未达到基础建设最低要求;职业病危害综合评分137.5分;安徽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用人单位水泥包装、袋装水泥发运交由外委单位承担,上述两岗位均为本项目粉尘的关键控制点。企业应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督促外委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场所粉尘浓度监测、通风除尘设施的检测维护工作,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工作。脱硝系统中采用氨水作为还原剂,氨属于高毒物质,根据《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信息指南》(GBZ/T204-2007)的要求,每月至少监测一次,并安装报警器。根据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评判表,安徽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应根据不符合项内容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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