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件,该项目属于第三类、第一条、第一小条,属于火力发电(燃煤发电),确定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庆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较好的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卫生辅助设施,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较完善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可连续、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职业禁忌症和健康损害,并能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
建议:目前各酸、碱储罐处喷淋洗眼器设置地点不合适。应急救援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应该安装在危险源头的四周,在10s内能够快步到达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区域范围,同时应安装在和危险源同一水平面上,应避免上下楼梯或者斜坡、拐弯,最好能够直线到达,避免越层救护。并保障水供应。加药间氨检测浓度较高,建议增设氨检测报警仪。检测报警点应设在有毒气体释放点距离1m以内并高于释放点。根据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碎煤机室煤尘检测结果超限倍数超标,建议对皮带重锤拉紧装置进行密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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