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该项目如结合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加以补充和完善,建成投产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该公司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中应按照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补充防护措施建议一一落实,并按评价组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进行改进,建设单位在日常的工作中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以保证该项目竣工投产后,工作场所的劳动卫生条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中石化安庆分公司“中石化安庆分公司耐硫变换装置低水气比改造项目”项目可行。
建议:1项目应在设计、施工、生产时,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对所提出的卫生工程设计及防护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产时加强维护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2项目涉及的外协单位,应对外协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对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应急救援措施、警示标识、个体防护用品等进行考察3项目试运行期间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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